各鎮(zhèn)(場)中心學校、各中學:
為切實做好臺安縣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助推基礎教育擴優(yōu)提質政策落地見效,依據鞍山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鞍山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鞍教發(fā)〔2024〕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制定《臺安縣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臺安縣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臺安縣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我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堅持全面發(fā)展與減輕負擔相統(tǒng)一的原則,堅持方向性與科學性相一致的原則,堅持基礎要求和選拔功能相統(tǒng)一的原則。要有利于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有效推進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要有利于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的發(fā)展,培養(yǎng)學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二、報名工作
凡具有我縣戶口和長期居住在我縣外地戶口的應、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均可報名(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不得報名)。具備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和八年級考生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報名;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回流生在戶口所在地的招考辦報名。報名工作實行報名和填報志愿分離的方式。
三、招生錄取
1.招生計劃
按照市文件要求,我縣科學謀劃、統(tǒng)籌布局,因地制宜推進優(yōu)質普通高中教育資源,增加優(yōu)化普通高中學位,每年招生計劃按全縣畢業(yè)生人數實施動態(tài)調整。根據2024年我縣初中畢業(yè)生人數和各高中辦學承載能力,在各高中自行申報招生計劃基礎上,經市教育局審核,確定我縣各高中招生計劃。
臺安高中計劃招生680人。臺安二高中計劃招生500人(含特長生80人,其中體育40人、美術25人、音樂10人、舞蹈5人)。臺安鵬升實驗高中計劃招生120人。
2.志愿設置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和成績填報志愿,往屆生不允許填報臺安高中志愿、五年制師范類學校、非師范類“3+2”高職和五年制(鄉(xiāng)村振興學院)高職學校,只能填報臺安二高中、臺安鵬升實驗高中、中職學校志愿。志愿設置分五個批次。關于志愿設置的規(guī)定和填報的要求,各學校務必全面客觀正確的傳達到每名學生和家長,對每名學生的志愿填報要給予一對一的科學指導,對于不全面客觀正確傳達文件精神、對學生志愿填報不進行一對一科學指導的學校和教師,將視情況進行嚴肅處理?!杜_安縣2024年中考學生志愿登記表》在志愿填報資格審核時送交到教育科202室備案。
第一批次:臺安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臺安二高中志愿。
第三批次:臺安鵬升實驗高中志愿。
第四批次:五年制師范類學校志愿。設兩個有序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下各設兩個有序專業(yè)志愿。
第五批次:中職學校志愿。設兩個有序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下各設兩個有序專業(yè)志愿。
(1)第一志愿報考臺安高中的考生可兼報臺安二高中、臺安鵬升實驗高中、五年制師范類學校、中職學校。
(2)第一志愿報考臺安二高中的考生可兼報臺安鵬升實驗高中、五年制師范類學校、中職學校。
(3)第一志愿報考臺安鵬升實驗高中的考生可兼報五年制師范類學校、中職學校。
(4)第一志愿報考五年制師范類學校的考生可兼報中職學校。
(5)第一志愿報考中職學??忌坏眉鎴笃渌悇e學校。
志愿設置、填報時間、具體要求,以招考辦通知為準。
3.錄取工作
錄取原則
(1)依據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臺安高中、臺安二高中、臺安鵬升實驗高中招生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錄取。各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錄取及私自錄取學生。
(2)高中錄取嚴格按照考生考試成績和報考志愿順序,按臺安高中、臺安二高中、臺安鵬升實驗高中的錄取順序,由高分到低分實行依次錄取,沒有志愿一律不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總成績分數并列情況,先按照考生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由高到低錄取,如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再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學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3)臺安高中招生總數680人,錄取執(zhí)行100%指標到校的辦法。到校指標以今年的有效報名數為基數測算(不含往屆生)。
(4)各初中按要求嚴格審核中考報名學生是否符合享受指標到校政策,如果發(fā)現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領導和個人責任。
(5)被臺安縣各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得到其他學校借讀。各校的學生檔案要按《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guī)定》嚴格控制,未經縣教育局批準,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提取或接收學生檔案。凡學校擅自招生,市、縣教育局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學生不予注冊學籍,不核發(fā)畢業(yè)證。
(6)我縣各高中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出現學位剩余,可面向我縣未被錄取學生開展補錄。補錄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各高中不允許自行補錄。具體補錄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已被我縣各高中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任何高中的補錄。
(7)按市教育局要求,要全面推動中小學校、職業(yè)學校關注每一名學生的發(fā)展,實現在本地區(qū)完成高中階段教育。各學校要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鞍山市中等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鞍教發(fā)〔2024〕3號)和《臺安縣做好中職學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臺教局字〔2024〕10號)文件要求,做好中職學校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要本著為學生一生負責的態(tài)度進行志愿填報指導,高標準完成我縣兩所中職學校2024年指標分配任務,《2024年臺安縣中職學校志愿統(tǒng)計表》在志愿填報資格審核時報送到教育局教育科202室。市、縣教育局將對畢業(yè)生去向進行動態(tài)月調度,各學校務必掌握畢業(yè)生去向的真實情況,對畢業(yè)生去向不明、弄虛作假、生源流失嚴重,特別是為外地學校有償介紹生源的學校、教師進行嚴肅處理。
(8)五年制師范類學校錄取由市招考辦進行,2個志愿為有序志愿,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按照第二志愿考生的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9)非師范類“3+2”高職和五年制(鄉(xiāng)村振興學院)高職學校招生志愿統(tǒng)一實行網上填報,考生自行登錄“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網報中心進行單獨志愿填報,由省招考辦組織錄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0)三年制中等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組織實施統(tǒng)一錄取工作。
報考一年制中職的考生(已取得高中階段畢業(yè)證書),需攜帶本人畢業(yè)證書等相關材料到招生學校直接報名。
高中錄取工作分為三段
第一段為臺安高中錄取。實行志愿優(yōu)先,兼顧分數的辦法。先按照各校分得的臺安高中指標數錄取指標到校計劃,再進行橫調補充錄取,一次性錄滿招生計劃,不進行補錄。大張學校單獨錄取。被臺安高中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任何高中的補錄。
第二段為臺安二高中錄取。實行志愿優(yōu)先,兼顧分數的錄取原則。依據《臺安縣2024年第二高級中學特長生招生實施方案》先錄取特長生,特長生招生計劃沒有錄滿,剩余計劃轉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中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為止。根據報到情況,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向已填報臺安二高中志愿而未被錄取的學生開展一次補錄,錄滿招生計劃。被臺安二高中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任何高中的補錄。
第三段為臺安鵬升實驗高中錄取。實行志愿優(yōu)先,兼顧分數的錄取方式。根據報到情況,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向未被錄取的學生開展一次補錄。被臺安鵬升實驗高中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任何高中的補錄。
4.優(yōu)待政策
繼續(xù)按照國家和省市等有關規(guī)定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人民警察優(yōu)撫對象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間)子女和高層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子女教育優(yōu)待政策。符合優(yōu)待政策的,由民政、武裝部或軍分區(qū)、公安局、組織部、人社局等責任單位(部門)整理、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各學校享受優(yōu)待政策的考生名單在志愿填報資格審核時上交到教育科,相關證明材料,由學校審核,加蓋公章,6月15日前上報教育局教育科202室備案。
四、有關政策規(guī)定
1.執(zhí)行省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政策,臺安高中招生計劃10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省示范性高中到校指標測算基數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執(zhí)行。
2.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臺安高中指標到校錄取,原則上繼續(xù)執(zhí)行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總分790分的70%即553分的標準,如按553分錄取未達到該校到校指標總數75%的,降分錄取到該校到校指標總數的75%,剩余25%的指標全縣統(tǒng)一橫調使用,直至完成招生計劃。以后將適當調整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錄取的保底百分比。
3.在所在學校連續(xù)就讀且學籍滿兩年以上的考生享受臺安高中指標到校政策,未滿兩年可享受橫調政策??忌欠裣硎苤笜说叫U哂煽忌趯W校和縣教育局負責審核。
4.臺安高中、臺安二高中、臺安鵬升實驗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計劃,并向社會公布。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臺安高中班額不超過45人,臺安二高中、臺安鵬升實驗高中班額不超過50人。
5.繼續(xù)做好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和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具體要求按照遼寧省教育廳及相關部門文件執(zhí)行。鼓勵學生報考鞍山第八中學與南京市雨花臺中學的試點合作辦學。
6.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本縣參加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7.全面規(guī)范招生秩序。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guī)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8.根據省教育廳規(guī)定,從2020年起外地市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允許招錄在我縣參加中考的學生。被我縣各高中錄取的考生要在規(guī)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普通高中入學資格。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開學前辦理好第二代身份證。高中各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學籍管理規(guī)定,高一年級上學期不允許轉學。被我縣高中錄取并建立學籍的學生轉入外地市就讀,需要按學籍管理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招生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報名、志愿填報、考試、建檔、應往屆考生資格審查和臺安高中、臺安二高中、臺安鵬升實驗高中錄取等工作。
2.各鎮(zhèn)中心學校和各初中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縣教育局關于《臺安縣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的各項規(guī)定,高質量完成已簽訂的《2024年臺安縣中考目標責任狀》學校各項目標任務。要嚴肅招生紀律,加強監(jiān)督和檢查,加大力度,廣泛開展宣傳。讓考生、考生家長、社會更加了解和掌握招生考試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
3.加強考風考紀教育,按照《臺安縣2024年高、中考誠信考試教育活動月實施方案》要求,各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對考生、考生家長和教師進行誠信考試教育,引導廣大考生提高思想認識,以客觀的態(tài)度對待中考,使廣大考生真正樹立“誠信光榮,舞弊可恥”的考試觀念和考試風尚,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做一名誠信考生。堅決杜絕考生將手機帶進考點,堅決杜絕教職員工進行或參與營私舞弊活動,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的發(fā)生。如有違紀,不僅追究考生本人責任,而且追究班主任和學校領導責任。
附件:2024年臺安高中指標到校名額分配表
2024年臺安高中指標到校名額分配表 | ||||
序號 | 學校 | 有效報名人數 | 指標分配(人) | 備注 |
1 | 韭菜臺初中 | 48 | 16 | |
2 | 高力房初中 | 147 | 48 | |
3 | 黃沙坨初中 | 117 | 38 | |
4 | 大張初中 | 24 | 8 | |
5 | 新開初中 | 110 | 36 | |
6 | 達牛初中 | 89 | 29 | |
7 | 西佛初中 | 128 | 42 | |
8 | 桓洞初中 | 85 | 28 | |
9 | 洪家初中 | 17 | 5 | |
10 | 桑林初中 | 125 | 41 | |
11 | 新臺初中 | 87 | 28 | |
12 | 富家初中 | 63 | 21 | |
13 | 新華初中 | 17 | 5 | |
14 | 一初中 | 139 | 45 | |
15 | 二初中 | 369 | 120 | |
16 | 三初中 | 520 | 170 | |
合計 | 2085 | 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