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安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書
因臺安縣城區(qū)改造項目建設需要??h政府決定征收下列范圍內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門應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保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圍:外貿家屬樓地塊,總占地面積約2792平方米,被征收戶約24戶,拆遷有照房屋面積1780平方米。地塊四至為東至巷路、西至美倫堡、南至臺盤路、北至緣泰小區(qū)。
二、房屋征收部門:臺安縣房屋征收管理局,電話:4997008。
三、簽約期限:6月8日至9月30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部門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xié)議,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房屋騰空。
四、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五、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六、本決定公告發(fā)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七、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決定的,可以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外貿家屬樓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臺安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附件
外貿家屬樓地塊房屋征收
補償安置方案
為了促進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需要,加快縣城舊區(qū)改造步伐,通過對公眾征求意見,確定了外貿家屬樓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確定后的房屋征收補償方案進行公布。具體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圍
外貿家屬樓,總占地面積約2792平方米,被征收戶約24戶,樓房總面積1780平方米。地塊四至為東至巷路、西至美倫堡、南至臺盤路、北至緣泰小區(qū)。
二、基本原則
1、采用新型貨幣化補償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選擇貨幣補償方式或者購買商品樓安置方式。
2、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通過協(xié)商達成書面補償協(xié)議。
三、補償標準
1、有照房屋及室內裝飾裝潢和無照房屋及地面附著物以評估機構確定的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2、被征收房屋沒有房照,有宅基地批復或翻改擴批單(翻建、改建、擴建),或為歷史老房或為唯一住房,經征收局、城建局、國土局、監(jiān)察局、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共同認定合法有效后,參照有照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給予征收補償。
3、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縣政府優(yōu)先給予住房保障。
4、用合法住宅房屋從事生產經營的,均按照產權證標明的房屋的使用性質進行安置。因征收造成停產停業(yè)的,有營業(yè)執(zhí)照,按照核定職工人數,每人每月1131元標準,一次性付給3個月補助費。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不予補償。
四、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按照房屋及附屬設施評估價格,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局簽訂征收貨幣補償協(xié)議。
2、購買商品樓安置
選擇購買還遷商品房的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局簽訂補充協(xié)議。被征收人按照簽署補充協(xié)議先后順序選擇合適的商品房,并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3、購房款由貸款銀行委托資金監(jiān)管銀行直接打入開發(fā)商賬戶。購房資金不足的,差額部分由被征收人向開發(fā)商補交;購房資金超出部分由貸款銀行委托資金監(jiān)管銀行以存單形式發(fā)放給被征收人。
4、被征收房屋的貨幣補償款由貸款銀行委托資金監(jiān)管銀行以存單形式發(fā)放給被征收人。
5、改造項目征收補償資金到位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自行搬遷,并將原來居住的房屋及地面附著物完整交由甲方處理。
五、安置費用
1、搬家補助費每戶一次性支付500元;
2、臨時安置補助費5.5元/平方米,按照被征收有照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每戶每月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過500元。臨時過渡期限以房屋統(tǒng)一交鑰匙為準,超過協(xié)議期限未回遷的,按照雙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六、回遷安置商品房
1、回遷商品樓建筑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核實面積為準。
2、回購商品樓在花園二號,戶型為《65》、《85》、《95》平方米。
3、入住時間:2019年12月31日。
4、房源售價不高于3500元/平方米(含裝修),且滿足基本入住的條件(配套齊全,廚房、衛(wèi)生間瓷磚、地磚,室內刮大白墻面,地板磚)。如被征收人選擇清水房回遷安置,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在購房原價基礎上減少100元/平方米,同時仍享受購房優(yōu)惠政策。
七、獎勵優(yōu)惠
1、對自愿選擇購買商品樓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按照有照房屋“一平還一平”的原則,有照房屋評估價格與購買商品樓價格差額部分由縣政府承擔。
2、有照房屋面積超出購置樓房面積的,超出面積可按照有照房屋評估單價進行貨幣補償,或者選擇購置樓房面積;購置房屋面積超過有照房屋面積,超出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確定。
3、有照住宅房屋面積加上獎勵面積,不足46平方米的,購買商品房的,按46平方米有照房屋計算房屋補償款進行安置。
4、享受城市最低社會生活保障待遇的被征收人,政府在獎勵優(yōu)惠政策基礎上給予1萬元安置補助費。
5、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獎勵現金5000元;選擇購買商品樓安置方式的,獎勵商品樓面積5平方米。
八、權利救濟
被征收人對縣政府作出的征收決定、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九、其它
1、簽約期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簽約。
2、征收完成時間2018年12月31日。
3、在規(guī)定的簽約期限內,拒絕、遲延搬遷,征收人與被征收人未達成《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程序,由縣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4、由房屋征收管理局負責具體補償方案的宣傳和解釋。